毛里求斯:您通往印度与亚洲的门户

与印度的历史性税收协定、CECPA、与中国及东南亚的税收协定:从毛里求斯以优化税务架构投资亚洲。

毛里求斯-印度:世界独一无二的历史纽带

毛里求斯与印度之间的关系在国际金融界是独一无二的。两国之间的文化、人文和经济联系可追溯至19世纪,当时数十万印度劳工在废除奴隶制后来到毛里求斯。如今,毛里求斯约68%的人口为印度裔,两国在语言(印地语、博杰普尔语)、文化和外交方面拥有深厚的联系。

在金融层面,1982年签署的双边税收协定使毛里求斯在近四十年间成为对印度最大的外国投资来源国,为该次大陆引入了数百亿美元的组合投资(FPI)和直接投资(FDI)。尽管该协定于2016年经过修订,毛里求斯在对印投资方面仍保持着强劲的战略地位,并因2021年签署的CECPA协定而得以进一步巩固。典型的架构设计通过毛里求斯控股公司持有印度方面的股权。

除印度外,毛里求斯还通过覆盖中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斯里兰卡、孟加拉国、越南及该地区其他国家的税收协定网络,发展其与整个南亚及东南亚地区的联系。

1982 毛里求斯-印度税收协定
CECPA 印度-非洲首个自由贸易协定(2021年)
10+ 亚洲税收协定数量
3% 印度来源收入实际企业所得税率

毛里求斯-印度税收协定

毛里求斯与印度之间的税收协定是国际金融领域最重要的工具之一。该协定于1982年签署,并于2016年通过议定书修订,是毛里求斯税收协定网络的一部分,继续为通过毛里求斯架构的投资者提供显著优势。

协定演变:2016年前后对比

要素 2016年前(原始制度) 2016年后(现行制度) 实际影响
印度股票资本利得 在印度免税(毛里求斯独家征税权) 在印度应纳税(共享征税权) 与印度-新加坡协定保持一致
债券/债务工具资本利得 在印度免税 在印度免税(不变) 毛里求斯持续保有优势
股息 预扣税5%-15% 视持股比例而定,5%-15% 持股比例≥10%时为5%
利息 浮动 最高7.5% 低于印度国内税率(20%)
特许权使用费 浮动 最高15% 低于印度国内税率(20%)
技术服务费 浮动 最高10% 适用于管理服务

协定持续保有的优势

债券与债务类投资

通过毛里求斯GBC实现的债务工具(国债、企业债券、无担保可转换债券)资本利得,在印度继续免税。这是新加坡、香港或卢森堡都无法提供的独特优势。对于以印度为目标的债券基金而言,毛里求斯是首选管辖区。

预扣税率降低

股息5%-15%(对比国内税率20%),利息7.5%(对比国内税率20%),特许权使用费15%(对比国内税率20%)。当GBC向印度扣缴义务人提供有效的税收居民证明(TRC)时,这些显著的税率下调将自动适用,为经常性资金流带来可观的节税效果。

毛里求斯3%的实际税率

毛里求斯GBC取得的印度来源收入(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服务费),通过DFTC在毛里求斯仅按3%的税率征税。结合印度方面降低的协定税率,整体税负显著低于直接架构或通过不具备DFTC的管辖区进行投资。

投资保护

毛里求斯-印度双边投资保护协定(BIT)为投资者提供双边法律保护:公平公正待遇、防止征收保护、资金自由转移以及诉诸国际仲裁的权利。在有时难以预测的印度监管环境中,这一法律安全网十分宝贵。

核心前提条件——经济实质:自2016年修订以来,印度实施了更为严格的利益限制条款(LOB)。为享受协定优惠,毛里求斯GBC必须证明其在毛里求斯每年的最低支出为150万卢比(约合33,000美元),且不得为空壳公司或导管公司。真实的经济实质(办公场所、员工、管理决策在毛里求斯作出)对于在面对印度税务机关时主张协定优惠而言不可或缺。

CECPA:崭新的商业前景

全面经济合作与伙伴关系协定(CECPA)于2021年2月签署,并于2021年4月生效,是毛里求斯与印度之间具有历史意义的自由贸易协定。这是印度与非洲国家签署的首个此类协定,赋予毛里求斯独特的竞争优势。

协定涵盖范围

领域 内容 对毛里求斯企业的益处
货物贸易 310种毛里求斯产品享有优惠准入 以降低或取消的关税向印度出口(纺织品、蔗糖、加工食品、珠宝)
服务贸易 115个服务业领域实现自由化 信息技术、金融、医疗、教育、旅游及专业服务进入印度市场
投资 双边投资保护与促进 加强双向外国直接投资框架,与现有BIT形成互补
人员流动 便利专业人士往来 为毛里求斯赴印及印度赴毛的专业人士提供便利化工作签证
知识产权 加强的保护框架(TRIPS+) 在两国管辖范围内加强对商标、专利和著作权的保护
原产地规则 实质性加工标准 在毛里求斯制造或加工的产品可享受优惠待遇

独特的竞争优势:CECPA使毛里求斯成为唯一与印度签有全面自由贸易协定的非洲管辖区。没有任何其他竞争性金融中心(新加坡、香港、迪拜、卢森堡)同时拥有通过自由贸易协定进入非洲市场(SADC、COMESA)及印度市场的组合准入。对于希望同时在非洲和印度开展业务的企业而言,毛里求斯无可比拟。

与亚洲的税收协定

除印度外,毛里求斯还拥有覆盖主要亚洲经济体的税收协定网络,可在降低预扣税的情况下于整个地区架构投资。

国家 股息 利息 特许权使用费 备注
印度 5%-15% 7.5% 15% CECPA生效,LOB条款有效
中国 5% 10% 10% 毛里求斯晋非经济特区
新加坡 0% 0% 0% 协定条件极为优惠,两大国际金融中心之间协同效应显著
马来西亚 5%-15% 15% 15% 经吉隆坡进入东盟市场
泰国 10% 10%-15% 5%-15% 东盟制造与旅游枢纽
斯里兰卡 5%-15% 10% 10% 地理与文化上较为接近
孟加拉国 10% 10% 10% 高速增长的新兴经济体
越南 浮动 浮动 浮动 蓬勃发展的制造业经济体
巴基斯坦 10% 10% 10%-15% 拥有2.2亿人口的市场
尼泊尔 5%-10% 10%-15% 15% 南亚新兴经济体

通过毛里求斯架构对印投资

通过毛里求斯架构的对印投资主要采取三种形式,各具特点。

外国组合投资(FPI)

流程

在毛里求斯设立GBC,通过指定存管参与人(DDP)向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SEBI)注册为FPI Category I或II类别。GBC取得印度永久账户号码(PAN),并在印度托管机构(CDSL或NSDL)开立托管账户。

优势

可进入孟买证券交易所(BSE)和印度国家证券交易所(NSE)市场(股票、债券、衍生品)。通过协定实现债券在印度免征资本利得税。股息预扣税降低(5%-15%)。印度来源收入在毛里求斯实际税率为3%。管理服务公司负责在毛里求斯进行行政管理和合规工作。

外国直接投资(FDI)

  1. 设立控股型GBC

    在毛里求斯设立持有FSC牌照的GBC。由投资者出资完成资本化。任命合格的常驻董事。向毛里求斯税务局(MRA)申请取得税收居民证明(TRC)。GBC必须具备真实的经济实质(办公场所、员工、年度支出不低于150万卢比)。

  2. 在印度进行投资

    认购印度公司(新设或既有公司)的股本。遵守印度储备银行(RBI)关于外国直接投资的规定:允许投资的行业、持股比例上限、自动路径或事前审批。须依规进行RBI报告(FC-GPR、FC-TRS)。

  3. 管理与资金汇回

    以降低的预扣税率(5%-15%,对比国内税率20%)收取股息。公司间贷款(境外商业借款)利息按7.5%的预扣税率征收。特许权使用费及管理费按降低税率征收。所有此类收入在毛里求斯通过DFTC按3%征税。

  4. 退出

    转让印度股权。自2016年起,股票资本利得须在印度纳税(适用印度资本利得税)。债务/债券的资本利得根据协定在印度继续免税。转让所得汇回毛里求斯后,以0%的预扣税分配给投资者。

以印度为目标的投资基金

众多以印度为目标的基金持有FSC牌照并落户毛里求斯,使该岛成为基金架构设计的首选平台。最常见的结构包括:

以印度为目标的私募股权

在毛里求斯设立封闭式基金或有限合伙企业,投资于成长期印度企业(中端市场、成长资本、并购收购)。典型存续期为8-10年,可延期。采用经典的GP/LP架构,含附带权益。由毛里求斯管理服务公司负责行政管理。

风险投资

为印度金融科技、医疗科技、教育科技、SaaS、电子商务及深度科技领域的初创企业提供融资。可注册为SEBI另类投资基金(AIF)Category I类别,或通过FPI路径进行。印度风险投资生态是全球最具活力的领域之一。

债券与债务基金

投资于印度国债(G-Secs)、企业债券及无担保可转换债券(NCDs)。关键优势:通过协定,资本利得在印度继续免税。印度债券市场是亚洲规模最大的市场之一,收益颇具吸引力。

房地产与基础设施

投资于印度商业和住宅房地产、基础设施项目(公路、能源、港口)以及上市的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基础设施投资信托(InvITs)的基金。印度房地产行业市场规模超过2000亿美元,并保持持续增长。

毛里求斯与东南亚

除印度外,毛里求斯还积极发展与东南亚及东亚的联系,将自身定位为连接非洲与亚洲的桥梁。

中国

税收协定规定股息预扣税为5%。由中国财团开发的毛里求斯晋非经济特区。在"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商业联系不断增长。中国对非投资通过毛里求斯进行架构设计。

新加坡

税收协定条件极为优惠(股息、利息及特许权使用费预扣税均为0%)。两大金融中心之间存在天然的协同效应:毛里求斯服务于非洲,新加坡服务于东盟。为泛非/泛亚企业集团设计的毛里求斯+新加坡组合架构。

东盟

通过与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税收协定,毛里求斯成为连接非洲与东盟的桥梁。带来南南贸易与投资机会。毛里求斯-印度CECPA间接为通往与东盟(RCEP)相连的印度商业生态系统打开了大门。

"向东看"政策

毛里求斯政府的"向东看"政策旨在加强与亚洲的经济联系。这包括谈判签署新的税收协定、发展商业走廊,以及吸引亚洲投资流向毛里求斯及经毛里求斯流向非洲。

我们在亚洲投资领域的专业能力

我们的团队在通过毛里求斯架构对印度及亚洲投资方面拥有深厚的专业经验,覆盖整个投资周期。

  • FPI/FDI架构设计——设立用于对印投资的GBC,取得税收居民证明(TRC),建立所需的经济实质
  • SEBI注册——通过DDP协助完成向印度监管机构注册为FPI(Category I/II)的全部手续
  • 以印度为目标的基金——架构设计针对印度市场(股票、债务、房地产、基础设施)的CIS及CEF
  • LOB合规——建立并维持满足利益限制条款所需的经济实质
  • CECPA优化——就利用CECPA优惠开展对印货物及服务贸易提供咨询
  • 中国/东盟架构——利用与中国、新加坡及马来西亚的税收协定进行东南亚投资

通过毛里求斯投资印度与亚洲

毛里求斯仍是对印度及亚洲投资的首选平台,兼具显著的税收优势、协定网络准入以及全球独一无二的CECPA协定。请联系我们的专家,为您设计亚洲投资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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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里求斯仍是对印度及亚洲投资的首选平台,兼具显著的税收优势、协定网络准入以及全球独一无二的CECPA协定。请联系我们的专家,为您设计亚洲投资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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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为什么毛里求斯与印度在历史上有如此紧密的联系?

毛里求斯与印度之间的联系源远流长:毛里求斯约68%的人口为印度裔(源于1835年废除奴隶制后契约劳工的到来),印地语、博杰普尔语及其他印度语言在当地被使用,两国自1948年以来一直保持着紧密的外交和商业关系。1982年的税收协定使毛里求斯在近40年间成为对印度最大的外国投资来源国。

2016年修订后,毛里求斯-印度税收协定是否仍然具有优势?

该协定于2016年修订,允许印度对印度股票的资本利得征税(基于来源地征税)。然而,该协定仍然提供显著优势:债券及债务工具的资本利得在印度继续免税,股息预扣税降至5%-15%,利息预扣税为7.5%,通过DFTC,毛里求斯的实际税率仍为3%。

在对印投资方面,毛里求斯相较于新加坡是否仍具竞争力?

是的。自2016年起,印度-毛里求斯和印度-新加坡的税收协定在股票资本利得方面已趋于一致。但毛里求斯仍保留若干优势:3%的实际企业所得税率(相比新加坡的17%),运营成本低60%-70%,在债券/债务方面持续保有优势,且CECPA提供独特的商业准入。对于印度债务类投资,毛里求斯仍是首选管辖区。

哪些类型的印度投资通过毛里求斯进行架构设计?

主要类型包括:投资于股票和债券市场(BSE、NSE)的组合投资(FPI)、通过GBC控股公司对印度企业的直接投资(FDI)、以印度为目标的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基金、印度企业与国际企业之间的合资企业,以及融资架构(ECB — 境外商业借款)。

毛里求斯是否与其他亚洲国家签有税收协定?

是的,毛里求斯与10多个亚洲国家签有税收协定:印度、中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斯里兰卡、孟加拉国、尼泊尔、巴基斯坦和越南。这一网络使毛里求斯成为整个亚太地区投资的高效枢纽,在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方面享有降低的预扣税率。

毛里求斯-印度CECPA协定是否改变了贸易格局?

CECPA(全面经济合作与伙伴关系协定)于2021年签署,是印度与非洲国家签署的首个此类协定。该协定为310种毛里求斯产品提供进入印度市场的优惠准入,实现了115个服务业领域(信息技术、金融、医疗)的自由化,并包含投资相关条款。这是新加坡、香港和迪拜都不具备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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