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房地产开发计划(PDS)是毛里求斯的一项制度框架,允许外国公民在专门为此获批的项目内购置住宅房产。该计划属于「以房养居」类制度之一,与综合度假村计划(IRS)、房地产计划(RES)、智慧城市计划(Smart City Scheme)及G+2并列,均以同一目标为宗旨:在受控框架下向非公民开放毛里求斯的住宅产权。
毛里求斯的制度框架
PDS 由经济发展局(EDB)主管,该机构负责毛里求斯的投资促进及房地产、居留相关许可证的签发。正是 EDB 负责批准符合该计划条件的项目,并受理外国买家的申请材料。在 PDS 框架下购置房产须达到最低投资金额;在符合资格的前提下,可借此获得与该房产挂钩的居留许可证。具体的资格条件和金额标准须逐案向 EDB 核实,因为这些参数可能随各年度预算而调整。
实务操作
实务中,PDS 面向希望将房地产投资与在毛里求斯的居留计划相结合的外国人,无论是作为主要住所、第二居所还是出租投资。房产须在获得 EDB 批准的 PDS 项目内购置:在这些获批计划之外购置的住宅房产不享有相同的居留权利。据此获得的居留许可证通常与该房产的持有挂钩,因此若失去或转售该房产,可能导致相应的居留权受到影响。此外,须将 PDS 与因从事职业或创业活动而获得的就业许可证区分开来,二者的逻辑和条件各不相同。在作出任何承诺前,应重点关注的事项包括:向 EDB 核实该项目的获批身份、厘清业主身份与居民身份之间的关系,以及根据每位购房者的具体情况寻求适当的专业协助;任何审批或时限均无法事先保证。
相关术语
PDS 与综合度假村计划(IRS)关系密切,后者是毛里求斯较早推出的以房养居计划之一,二者同样接受经济发展局(EDB)的监管,该机构同时也是就业许可证、居留许可证等毛里求斯全部居留和就业许可证的主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