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就业许可证(Occupation Permit)是毛里求斯当局签发的一种居留与工作合一的许可证。持证人可在毛里求斯居留并从事职业活动,无需另行申请单独的居留许可证和工作许可证。该许可证分为多个类别,适用于不同的申请人群体:投资者、独立职业者及受雇专业人士——每一类别遵循各自的资格逻辑。
毛里求斯的制度框架
就业许可证隶属于经济发展局(EDB),即毛里求斯负责投资促进及居留许可证签发的机构。其资格条件已由2026-27年度预算案修订:"投资者"类别现以单一最低投资额为准,此前的低门槛选项已不再对新申请开放;"专业人士"类别现仅保留单一类别,以最低基本工资水平为依据;一次性缴款的"家庭就业许可证"(Family Occupation Permit)制度已被取消。然而,就业许可证持有人的受抚养人——配偶、子女、父母——仍可获得受抚养人许可证,且享有该许可证的配偶获准工作。
实务操作
每一类就业许可证均须满足特定条件——投资金额、营业额或工资水平,视申请人情况而定——并须承担持续跟踪义务,而非仅在申请时提供证明:以"投资者"类别为例,须持续维持一定的经营活动水平,若后续复核发现未达目标,许可证可被撤销。因此,类别的选择取决于申请人在毛里求斯的真实计划——创办企业、独立执业或受雇工作——须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逐案审查。无论申请何种类别,审批时限均无法事先保证。
相关术语
就业许可证由经济发展局(EDB)负责签发,该机构统筹监管毛里求斯全部类别的居留许可证。它有别于居留许可证(Resident Permit),后者赋予居留权但不附带工作权;也有别于房地产开发计划(PDS)等房地产计划,后者同样可能带来居留途径,但依据的是购置房产而非从事经营活动。